admin 發表於 2021-2-11 11:28:17

大陆保险证券業暂不能参股台灣金控公司

两岸金融拟开放互相参股,按照“金管會”计划,因大陆没有金控公司,将来若政策允许,大陆的银即将可参股台灣的金控,连同QDII(境内及格機構投資人)间接投資,合计投資台灣的金控公司持股上限最高20%。

至于大陆的保险、证券業,在暂不许跨業投資的原则下,不克不及参股台灣的金控。

按照“金管會”研拟的两岸银行、保险及租車,证券开放法子草案,可望纳入开放两岸金融互相参股计划。但官員夸大,是不是同步开放大陆金融業参股台灣金融業,尚待“行政院”政策决议。

近来台中借錢,一年不竭有國际投資银行穿梭两岸,替两岸金融機構互相参股牵线,市场也有各類传说风闻,包含大聚左旋乳酸,陆工商银行洽商收購國泰金控20%股权,永丰金成心引进陆資股东等。

岛内金融業者成心参股的大陆银行,大都以都會银举動主;至于大陆银行成心来台参股的工具,则以民营金控為主,包含國泰金、中新竹汽車借款, 信金、富邦金、永丰金、玉山金和台新金等,都被视為大陆银行可能有乐趣的工具。

按照“金管會”计划,一旦政策允许,两岸金融互相参股原则,根基上是“银行對银行”、“保险對保险”、“证券對质券”,换言之,银行只能参股银行,不克不及跨業参股保险或证券。但大陆没有金控公司,是以,大陆银即将可来台参股金控、银行。

以大陆银行最感乐趣的金控来看,台灣的15家金控中,除台灣金控未上市柜,其余14家都是上市柜公司,“金管會”计划,单一大陆银行可参股单一金控上限是5%,全数大陆银行参股单一金控上限则是10%。

若是加之QDII投資上市柜股票上限,单一QDII投資单一金控上限5%、全数QDII投資单一金控上限10%来看,将来陆資可投資单一金控公司,持股上限合计最高20%。(台灣《经济日報》供本報专稿)

相干专题:

两岸签订金融互助备忘录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大陆保险证券業暂不能参股台灣金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