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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融创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公布通知布告,表白该公司已告竣复牌指引。
此前,该公司已于2022年末率先完成為了160亿元境内公然债重组事情,2023年3月28日颁布境外债務重组方案并得到境外债权人小组支撑,3月31日公司定时公布年度事迹,各項事情均获得踊跃希望,為公司营業总體规复打開新场合排场奠基了坚實根本。
跟着疫情以後市场企稳和企業谋划情况向好,融创中國控股有限公司贩賣环境延续好转,北京、上海、杭州、广深等地大部門項目客流量较着回升,来访量增加超200%。2023年2月该公司合同贩賣金额环比增加50.2%,3月份继续連结增加态势。
通知布告详情
香港買賣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買賣所有限公司對本通知布告的内容概不賣力,對其準確性或完备性亦不颁發任何聲明,並明確暗示,概不對因本通知布告全数或任何部分内容而產生或因倚赖該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丧失承擔任何责任。
sunac 融創中國
SUNACCHINA HOLDINGSLIMITED
融創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建立的有限公司)
(股分代號:01918)
達成復牌指引及
恢復買賣
本通知布告由融創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kubet,統稱為「本集團|)根據香港聯合買賣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法则(上市法则1)第13.09條止癢藥水,及香港法规第571章證券及期減肥茶飲,背條例第XIVA部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二零二二年七月四日、二零二二年玄月十五日一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的通知布告,内容有關暂停買賣本公司股分、聯交所復牌指引及達成復牌指引。
1. 達成復牌指引
本公司怅然宣佈,於本通知布告日期,復牌指引已滿足,詳情列载以下:
(1) 刊發上市规則划定的所有未刊發财務業績及處理任何審核修訂
本公司通過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仲春八日及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的通知布告,發饰了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仲春三歐冠杯投注,十一日止年度業績、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旬日止中期業績及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仲春三十一日止年度業績。
於上述業績刊發後,根據上市規則,本公司概無須刊發而未刊發的財務業績。
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年度業績通知布告所載,本公司核數師對於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仲春三十一日止年度業績的持續經營基準無法作出審計意見。
根據上市規則第13.50A條附註1,若發行人刊發财務年度的開端業績通知布告時,其核數師就發行人財務報表發出或暗示會發出的無法作出意見或否認意見只牽涉持續經營問題(而與其他問題無關),聯交所一般不會根據上市規則第13.50A條暫停發行人證券的買賣。
無法作出意見的詳情、導致無法作出意見的資料及情況和本公司為解決無法作出定见而採取及/或將採取的行動乃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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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布告详情
(ii)證明本公司遵照上市法则第13.24条
本集團重要在中國從事物業開發及投資、文旅城建設及運营、物業辦理服務和其他業務。
於二零二二年十仲春三十一日,本集團的經審核資產總額約為人民幣10.902億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仲春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圈的經密核收入約為人民幣967.5億元,詳情载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仲春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業績通知布告。
本公司認為其開展的業務具备充沛的營運程度並擁有足夠價值的資產支撑其營運。
(iii)向市場公佈所有重大信息,以供本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評估本公司狀况
本公司自股分暂停買賣以來,持續向市場更新其最新發展情況,讓本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知悉最新發展,以評估本公司狀況。
(iv)撤銷或駁回針對本公司的清盤呈請(或清盤令,若有)並消除清盤人(若有)
的委任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玄月八日及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之通知布告,内容有關陳淮軍對本公司提出清盤呈請(「呈請」),及呈請聆訊延期至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茲亦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之通知布告,內容有關境外債務重組的重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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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到呈請以来,本公司一向積極尋求法令辦法以堅决反對呈請,並採取一切需要行動保障本公司的正當權利。本公司已舆本公司境外债權人小組就建議境外債務重組達成協議,今朝重組正在實施。本公司認為早請不會對重組計劃或時間表造成實質性影響。
2. 恢復買賣
由於復牌指引已滿足,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本公司股分自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恢復買賣。
本公司證券持有者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融創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孫宏斌
香港,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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